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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填报
企业可对照本办法自主评价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可自愿在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附件)。
各省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监测分析,积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于每季度一月(3/6/9/12月)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写调查数据,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与火炬中心联合开展**监测调查,探索建立调查企业样本库,共同开展监测分析。
省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评价工作机构在线开展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分批次公示公告、集中抽查等工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服务。请各地科学技术部门于10月31日前完成拟入库企业公示文件发布工作。
问: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请?
答: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各省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工作体系,统筹考虑服务企业数量、区域布局需要和综合服务能力等因素合理设立、合并、调整评价工作机构,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组织机构信息表》,加强评价服务工作队伍的日常管理培训,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问: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每年都要申请认定?
答:已入库企业应在每年3月底前通过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仍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码,可继续享受优惠。